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熊至娟 记者顾艳伟)2020年中秋、广西国庆长假期间 ,南宁广西南宁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来电 、食品诉热来访、餐饮来函等共计1728件 ,服务其中咨询1184件 ,类成投诉349件,为长举报195件 。假投长假期间的广西投诉相较节假日前 ,家居用品、南宁烟、食品诉热酒和饮料的餐饮投诉比例上升 ,餐饮和住宿 、服务美容美发 、类成文化娱乐体育服务依然占投诉前三位 ,为长停车服务和旅游服务的投诉比例也有所上升。
统计数据显示,中秋国庆两节长假期间 ,食品、餐饮服务成为投诉举报热点 ,其中主要反映食品缺斤少两、腐烂变质 、过期等问题 。涉及景区和游乐场所服务的投诉主要是反映景区、游乐场所收费以及服务未提示到位等问题。
消费者来电反映,其与同伴7人到南宁市某景区旅游 ,景区要求其中一位60周岁以上老人要全价购买门票 ,违反南宁市关于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部分门票半价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 。另一名消费者来电反映,10月2日在南宁市某景区游玩娱乐项目 ,因工作人员的操作疏忽以及景区未做安全措施,导致其孩子眼睛撞到旁边护栏,被割伤流血 ,认为商家应做出安全设施的改进和提醒,以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权。
涉及酒店住宿的投诉主要是酒店节假日收费及安全问题。如消费者通过南宁市江南区某酒店的APP购买优惠券 ,10月1日到店使用时 ,发现该优惠券无法在节假日使用 ,但购买时页面无提醒和标注 。10月2日,一消费者在南宁市某酒店看酒店房间时(事后未入住)被收取服务费59元,商家事先未告知 ,来电人认为商家存在未明码标价侵犯其知情权的情况。
停车收费投诉主要反映节假日停车收费价格高 ,并且未按规定收费等问题。如 ,南宁市青秀区某地铁口的停车场的收费指示牌上注明24小时内收最高20元,但消费者实际停放时间并未超过24小时,却被收费30元 。部分收费停车路段违反“15分钟内免费停车”的规定,向消费者收取停车费,以及非机动车停车场以“节假日期间需双倍收取保管服务费”为理由 ,向消费者翻倍收取费用。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表示 ,上述投诉和举报均已100%转办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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